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青州现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07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781民初555号 |
案号 |
(2020)鲁0781执3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光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500000元并支付利息32106元(利息计算至2018年4月20日,之后利息以本金1500000元为基,自2018年4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6.70625‰上浮50%计算)。二、被告崔玉美、高明宝、冯雪娥、孙永军、王同艳、高奎敬、崔继春、高明泉、时君红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青州现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在最高额2250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崔玉美、高明宝、冯雪娥、孙永军、王同艳、青州现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高奎敬、崔继春、高明泉、时君红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杨光葆追偿。五、驳回原告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589元,减半收取9295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均由被告杨光葆、崔玉美、高明宝、冯雪娥、孙永军、王同艳、青州现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高奎敬、崔继春、高明泉、时君红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02-13 |
发布时间 |
2020-04-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崔玉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781780774786T |
登记机关 |
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青州市青垦路(济青高速9号口南1800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