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小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2128********15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724民初851号 |
案号 |
(2022)闽0724执1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松溪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周小平、倪秀兰拖欠松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透支本金98599.57元及利息、违约金等费用(利息、违约金等费用按双方签订的《福建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普惠金融卡领用合约》约定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周小平、倪秀兰于2020年11月30日前偿还5000元,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2021年11月30日前归还50000元,剩余本金及利息、违约金等费用于2022年6月30日前全部清偿。若周小平、倪秀兰未按约定归还任何一笔款项,松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可就未归还部分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二、案件受理费2943元,减半收取计1471.5元,由周小平、倪秀兰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松溪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2-02-07 |
发布时间 |
2022-03-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