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林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527********782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穗仲案字第14534号
案号
(2021)粤01执77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清偿贷款本金204835.75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截止至2021年04月29日止,利息29927.22元、罚息7868.81元、复利3935.29元,自2021年04月3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以欠款本金204835.75元为基数,复利以利息29927.22元为基数,上述罚息、复利均按年利率25.5%计付)。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受理费10906.00元,律师费3000元,保全费1605元。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的规定,从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次日起,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被申请人支付本案执行费。注:以上费用暂合计262078.07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11-29
发布时间
2022-03-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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