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林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782********09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782民特172号 |
案号 |
(2022)豫0782执2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辉县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于2020年12月28日经辉县市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如下:一、王林涛欠田锋借款60000元及利息18000元(以60000元为基数,从2018年4月17日起至2020年10月17日止,共计30个月,按月利率1%计算,利息共计18000元),由王林涛分期偿还田锋。即:自2021年1月起,每月25日前偿还8000元,直至还清之日止;二、如王林涛在上述约定的任一期限内未足额履行偿还义务,田锋有权就王林涛未偿还的借款本息一并申请执行。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田锋与王林涛于2020年12月28日经辉县市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辉县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2-01-14 |
发布时间 |
2022-03-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