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303********05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703民初1008号 |
案号 |
(2021)豫0703执15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李强支付申请人李红伟工程款50896元,利息7304.1元,共58200.1元。2、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李强支付利息(以本金50896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20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工程款本息偿还完毕之日止),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本案受理费1072元、保全费570元,共计1642元,由被申请人李强负担4、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李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9-14 |
发布时间 |
2022-03-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