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崔纪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728********05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728民初1246号 |
案号 |
(2022)豫0783执2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垣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崔纪刚借崔卫强50000元,于2019年12月底前偿还崔卫强10000元,下剩40000元于2020年12月底前付清,如逾期支付,应按月利率1.5分支付剩下借款的利息。二、崔卫强放弃对侯艳梅的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1313元,减半收取656元,由崔纪刚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垣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2-01-25 |
发布时间 |
2022-03-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