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闫宏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302********28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302民初10092号 |
案号 |
(2022)鲁1302执16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第二条、王美庆与闫宏伟婚生子闫润由王美庆抚养,由闫宏伟支付闫润抚养费费每月1000元自2020年8月1日起至婚生子闫润年满十八周为止。第四条,闫宏伟买车借王美庆父亲王加友的8000元由闫宏伟上于2020年7月15日前偿还,第五条、闫宏伟同意于2020年2月10日付给王美庆婚后出售车辆补偿款1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2-03-02 |
发布时间 |
2022-03-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