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省鸫鸣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74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川0107民初1929号 |
案号 |
(2019)川0107执6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罗鸫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苗丽归还借款本金190万元及利息34200元;二、被告罗鸫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苗丽支付逾期利息、违约金(逾期利息、违约金之和的计算方法为:以本金19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从2014年10月30日起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三、被告四川省鸫鸣商贸有限公司、成都市威廉汉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卢鹏、李晓华、成都市威廉汉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确定的借款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苗丽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208元,由被告罗鸫鸣、四川省鸫鸣商贸有限公司、成都市威廉汉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卢鹏、李晓华、成都市威廉汉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此页无正文)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9-01-21 |
发布时间 |
2019-04-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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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罗鸫鸣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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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金花镇双凤村三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