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322********20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2323民初2166号
案号
(2022)黔2323执5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普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杨勇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纪孝双工程款70000元。案件受理费1750元,由被告杨勇负担1570.5元,由原告纪孝双负担179.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普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2-03-04
发布时间
2022-03-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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