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南省叶县百货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104********10X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422民初2649号
案号
(2022)豫0422执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叶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河南省叶县百货公司于2021年1月31日之前返还原告王春霞50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返还原告王春霞25000元,于2022年6月30日前返还原告王春霞24142元。如有任何一笔款项未按时返还,原告王春霞可就剩余全部金额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本案案件受理费1154元,减半收取577元,由被告河南省叶县百货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叶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2-01-05
发布时间
2022-03-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东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42217203010X0
登记机关
平顶山市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叶县盐城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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