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省叶县百货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104********10X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422民初2649号 |
案号 |
(2022)豫0422执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叶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河南省叶县百货公司于2021年1月31日之前返还原告王春霞50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返还原告王春霞25000元,于2022年6月30日前返还原告王春霞24142元。如有任何一笔款项未按时返还,原告王春霞可就剩余全部金额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本案案件受理费1154元,减半收取577元,由被告河南省叶县百货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叶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2-01-05 |
发布时间 |
2022-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东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42217203010X0 |
登记机关 |
平顶山市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叶县盐城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