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史宏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703********3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7民终4088号 |
案号 |
(2022)豫0782执5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史宏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杨爱民工程款98552元及利息(利息以98552元为基数,自2021年5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行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辉县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2-02-21 |
发布时间 |
2022-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