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汲洪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327********25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1327民初5542号 |
案号 |
(2022)鲁1327执2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莒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汲洪飞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刘强吊车租赁费15000元、违约金1500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以150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莒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2-02-07 |
发布时间 |
2022-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