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宋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305********24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15民终4300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2)鲁1503执2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宋磊、于翠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杨汝泉煤款424210.3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利息以本金424210.3元为基数,按2021年3月22日公布的lpr3.85%上浮40%,及年利率5.39%计算,自2021年4月12日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二、被告宋磊、于翠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杨汝泉诉讼保全责任保险保费18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2-02-24
发布时间
2022-03-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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