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323********81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1323民初2816号 |
案号 |
(2021)鲁1323执36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沂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强赔偿原告司增权股权转让款600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剩余50000元于2021年7月起每月支付10000元,于每月30日前双方自行过付;若被告刘强逾期支付,则原告司增权可就剩余所有款项直接申请执行;二、若被告刘强逾期支付上述赔偿款,需再向原告司增权支付违约金5000元;三、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案相关事宜一次性了结。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650元,由被告刘强承担,因原告司增权已缴纳诉讼费,该款由被告刘强直接过付给原告司增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沂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11-25 |
发布时间 |
2022-03-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