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胜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2122********1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闽0703民初1756号 |
案号 |
(2022)闽0703执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刘胜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周美珍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30712元(该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自2020年8月20日起按年利率15.4%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周美珍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2-01-11 |
发布时间 |
2022-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