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赖荣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2623********68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闽0802民初5987号
案号
(2022)闽0802执2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赖荣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林文春借款本金50000元,并支付以50000元为本金、自2020年11月20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月利率0.8%计算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2-01-11
发布时间
2022-03-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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