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大方县马场二中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25224********089C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黔0502民初4429号
案号
(2021)黔0502执88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大方县马场二中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毕节市爱康国宾健康体检有限公司支付体检费21,000元。二、驳回原告毕节市爱康国宾健康体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5-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4元,由原告毕节市爱康国宾健康体检有限公司负担106元,被告大方县马场二中负担198元;保全费343元,由原告毕节市爱康国宾健康体检有限公司负担120元,被告大方县马场二中负担223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9-23
发布时间
2022-03-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22422798834089C
登记机关
大方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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