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四川龙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5100********36XU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黔27民终1609号
案号
(2021)黔2730执22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丁政国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贵州恒科顶圣混凝土有限公司货款1000000元及2018年1月2日至2019年8月20日的违约金114109.59元,并以1000000元为基数计算从2019年8月21日至货款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被告四川龙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的给付承担连带责任。二、驳回原告贵州恒科顶圣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龙里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9-24
发布时间
2022-03-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杨文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00075597636XU
登记机关
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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