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323********71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黔2323民初2151号
案号
(2022)黔2323执5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普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李勇从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每月按月返还宋召秀借款本息2000元,共计20000元;李勇于2021年1月前返还宋召秀借款本息60000元;李勇于2021年6月前返还宋召秀借款本息75000元,以上共计返还宋召秀借款本息155000元。案件受理费4040元,减半收取2020元,由被告李勇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普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2-03-07
发布时间
2022-03-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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