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敏雄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501********09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0681民初1636号 |
案号 |
(2022)桂0681执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梁敏雄向原告东兴市家家鸿红木家具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1000元;二、驳回原告东兴市家家鸿红木家具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26元,减半收取163元,保全费280元,合计44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梁敏雄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14 |
发布时间 |
2022-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