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梁敏雄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501********09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桂0681民初1636号
案号
(2022)桂0681执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兴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梁敏雄向原告东兴市家家鸿红木家具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1000元;二、驳回原告东兴市家家鸿红木家具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26元,减半收取163元,保全费280元,合计44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梁敏雄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兴市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2-01-14
发布时间
2022-03-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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