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耀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321********55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331民初530号 |
案号 |
(2022)桂0331执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荔浦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林耀安应返还原告黄志谋培训费8000元,被告于2021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被告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荔浦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07 |
发布时间 |
2022-03-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