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青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102********18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甘0271民初3250号
案号
(2021)甘0271执37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陈青支付李维劳务费16800元,并承担自2021年5月8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满之日,以16800元为基数,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12-20
发布时间
2022-03-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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