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123********125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甘0271民初2392号 |
案号 |
(2021)甘0271执35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王飞支付孙丽花劳务费65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2021年4月8日起至本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期间,以65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付清;二、驳回孙丽花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12-02 |
发布时间 |
2022-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