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01********74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2301民初4428号 |
案号 |
(2022)新2301执7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朱杰向原告付亚男偿还借款本金1950000元;二、被告朱杰向原告付亚男支付利息739375元;三、驳回原告付亚男的其他诉讼请求。以上应付款项,被告朱杰须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逾期给付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616元,由被告朱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2-01-15 |
发布时间 |
2022-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