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南阳市鼎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113********HB5F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0106民初1400号
案号
(2021)豫0106执16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南阳市鼎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苗银魁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鉴定检查费、交通费等损失共计248040元;二、被告西安华曦园林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被告郑州市上街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不承担赔偿责任;三、驳回原告苗银魁的其他诉讼请求。如逾期不履行本判决确定至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46元,按照诉权适度原则,被告南阳市鼎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2345元(原告预交诉讼费不退,待被告履行上述判决确定的义务时一并向原告支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11-10
发布时间
2022-03-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新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300MA45DAHB5F
登记机关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
注册地址
河南省南阳市市辖区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车站南路西侧如意湾2幢1单元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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