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壹壹跑店(山东)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01********BDX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0105民初8207号 |
案号 |
(2021)鲁0105执49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于2019年11月27日签订的租赁协议于2021年5月31日解除二、被告壹壹跑店(山东)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济南市天桥区药山街道办事处王炉社区居民委员会支付租金175929.03元,上述款项被告壹壹跑店(山东)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前向原告济南市天桥区药山街道办事处王炉社区居民委员会支付租金50929.03元,剩余款项125000元由被告壹壹跑店(山东)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22年1月31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22年2月28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22年3月31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22年4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2022年5月31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22年7月31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22年8月31前支付10000元,2022年9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22年10月31日前支付15000元,上述款项由被告壹壹跑店(山东)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向原告济南市天桥区药山街道办事处王炉社区居民委员会开户行:济南农商银行黄岗支行,账号:20500400420500011659);如被告壹壹跑店(山东)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不按上述期限及金额履行支付义务,被告壹壹跑店(山东)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需按照2020年9月1日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三、原告济南市天桥区药山街道办事处王炉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原、被告基于本案别无纠葛;五、案件受理费2280元,由被告壹壹跑店(山东)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费用被告壹壹跑店(山东)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1年9月17日向原告济南市天桥区药山街道办事处王炉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代理人李学民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12-13 |
发布时间 |
2022-03-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德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05MA3Q3QBDX0 |
登记机关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永鼎路9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