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华雪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930********0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云0802民初344号 |
案号 |
(2022)云0802执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华雪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普洱丰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返还款项43000元及支付律师代理费5000元,以上共计48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2-01-13 |
发布时间 |
2022-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