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汪如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927********17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08民终1611号 |
案号 |
(2022)鲁0831执恢2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泗水县人民法院(2015)泗商初字第637号民事判决;二被上诉人汪伟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被上诉人山东泗水燕滨水泥制品厂货款73454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泗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2-03-01 |
发布时间 |
2022-03-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