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青州九邈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707********349T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青民初字第345号
案号
(2021)鲁0781执恢27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青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岩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原告赵庆国借款本金700000元;二、被告青州万荷餐饮文化有限公司、青州九邈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李多勇、李华亭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青州万荷餐饮文化有限公司、青州九邈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李多勇、李华亭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王岩追偿。若未按上述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800元,诉讼保全费4520元,均由五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3-18
发布时间
2022-03-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华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青州市云门山北路828号(书画艺术城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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