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兴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829********10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0104民初5967号 |
案号 |
(2021)鲁0104执45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兴自偿还借款本金155000元、利息103212.36元,共计258212.36元;二、被告王兴自支付财产保全费600元、律师费损失15000元,共计15600元;三、被告王兴自支付违约金30000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以本金155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7月22日起计算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四倍计算);四、被告王兴自负担案件受理费2566元,案件诉讼保全费202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12-20 |
发布时间 |
2022-03-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