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韦昌雄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422********17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422民初1003号 |
案号 |
(2022)桂0422执恢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藤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梁火养在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何木森、李瑞连、常云琪、何勇浩、何勇瀚在丧葬费等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110000元;二、被告梁火养赔偿原告何木森、李瑞连、常云琪、何勇浩、何勇瀚丧葬费等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112882.84元;三、被告韦昌雄赔偿原告何木森、李瑞连、常云琪、何勇浩、何勇瀚丧葬费等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18000元;四、被告李亚华赔偿原告何木森、李瑞连、常云琪、何勇浩、何勇瀚丧葬费等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18000元;五、驳回原告何木森、李瑞连、常云琪、何勇浩、何勇瀚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藤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19 |
发布时间 |
2022-03-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