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424********52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1121民初2117号 |
案号 |
(2021)甘1121执179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通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刘刚偿还原告李东红借款本金115712元及利息。定于2021年2月3日前履行15712元,2021年6月30日前履行40000元,2021年12月31日前履行40000元,2022年6月30日前偿还剩余本金20000元及所有利息(利息从2019年3月4日起,利率按照15.4%/年计算)。二、案件受理费1758元,由被告刘刚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通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11-05 |
发布时间 |
2022-03-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