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424********52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甘1121民初2117号
案号
(2021)甘1121执17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通渭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刘刚偿还原告李东红借款本金115712元及利息。定于2021年2月3日前履行15712元,2021年6月30日前履行40000元,2021年12月31日前履行40000元,2022年6月30日前偿还剩余本金20000元及所有利息(利息从2019年3月4日起,利率按照15.4%/年计算)。二、案件受理费1758元,由被告刘刚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通渭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11-05
发布时间
2022-03-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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