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新疆亿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昌吉市分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6523********625J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新2301民初2528号 |
案号 |
(2021)新2301执47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新疆亿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昌吉市分公司、新疆亿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丁凤生给付人民币5,321,175.7元;二、被告新疆亿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昌吉市分公司、新疆亿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丁凤生给付截至2020年6月30日之前的利息473,798.95元;三、被告新疆亿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昌吉市分公司、新疆亿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本金5,321,175.7元为基数按照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原告丁凤生给付自2020年7月1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期间的利息;四、驳回原告丁凤生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10-15 |
发布时间 |
2022-03-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春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2300099186625J |
登记机关 |
昌吉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健康东路海棠天街南街29区2丘45栋4层1号4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