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卓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5281********08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0104民初23503号
案号
(2022)粤0104执77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要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立即支付信用卡透支本金103080.01元、分期手续费45455.05元、暂计至2021-4-12利息11092.1元(从2021-4-13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欠款本金为基数,按透支利率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2、要求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已垫付的受理费1292元;3、要求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上暂合计:160919.16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2-02-25
发布时间
2022-03-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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