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卓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5281********08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104民初23503号 |
案号 |
(2022)粤0104执77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要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立即支付信用卡透支本金103080.01元、分期手续费45455.05元、暂计至2021-4-12利息11092.1元(从2021-4-13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欠款本金为基数,按透支利率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2、要求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已垫付的受理费1292元;3、要求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上暂合计:160919.1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2-02-25 |
发布时间 |
2022-03-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