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娄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725********00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豫0725民初1619号 |
案号 |
(2021)豫0725执35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原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判令二被告共同给付原告因孙亚辉和焦长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一案支付的赔偿款1762642.21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原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1-15 |
发布时间 |
2022-03-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