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志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323********382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13刑终551号
案号
(2021)豫1326执24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要求被执行人张志平退赔人民币64630.5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淅川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10-21
发布时间
2022-03-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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