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海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502********610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1502民初7783号
案号
(2022)鲁1502执6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21年04月12日,被申请人因婆婆住院在申请人处借款32000元;2021年04月25日被申请人再次向申请人借款50000元,累计借款85000元承诺6月中旬付清全部借款。结果被申请人言而无信,拒不履行还款义务。2021年07月21日申请人向贵院提起诉讼,贵院于2021年10月10日作出判决;限被申请人朱海梅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申请人李绍磊借款本息85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2-01-18
发布时间
2022-03-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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