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邓林燕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702********004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黔2702民初1441号
案号
(2021)黔2702执21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福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罗仕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福泉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十万元,并支付原告福泉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21年3月16日的利息三千一百八十八元八角五分;二、被告罗仕军以尚欠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个人信用借款合同》的约定支付原告福泉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2021年3月17日至偿清全部借款之日止的利息、罚息;三、被告邓林燕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福泉市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11-12
发布时间
2022-03-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