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雷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22********04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0127民初3806号 |
案号 |
(2022)桂0127执2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横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雷军、黄素娟共同归还原告广西横县桂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5250.79元;二、被告雷军、黄素娟向原告广西横县桂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借款利息【利息计算:以借款本金100,000元为基数,按合同编号为:679906201701024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从2017年2月17日起计算至还清本息之日止,已归还的本金和已支付的利息、罚息予以扣减】;三、被告雷正全、莫永翠对被告雷军、黄素娟承担的上述债务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归还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横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24 |
发布时间 |
2022-03-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