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邢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224********00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甘0723民特237号
案号
(2022)甘0723执1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邢勇给付申请人赵兴林运费32433元,限于2021年10月30日前付清。经本院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泽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2-01-17
发布时间
2022-03-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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