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胜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727********00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626民初1370号 |
案号 |
(2022)豫1603执恢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确认原告张庆才与被告孙胜利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二、被告孙胜利于本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返还原告张庆才购房款150000元。三、驳回原告张庆才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850元,由被告孙胜利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2-02-21 |
发布时间 |
2022-03-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