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肖进松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25********549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403民初3282号 |
案号 |
(2022)黔0403执3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肖进松于收到本判决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朝宪偿还借款18900元,并自2021年12月2日起按照lpl的标准即年利率3.85%计算至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2-03-01 |
发布时间 |
2022-03-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