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鹤城区张承友车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24312********EC5K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1202民初5999号
案号
(2022)湘1202执2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公司赔偿原告马礼1044265.96元,限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二、被告怀化市鹤城区环境卫生工作服务中心赔偿原告马礼各项损失1095538.46元,限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三、被告陈尊勇、鹤城区张承友车行、徐州苏路电动车有限公司共同向原告马礼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应赔偿各项损失为929578.08元,限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四、驳回原告马礼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2733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37733元,由被告怀化市鹤城区环境卫生工作服务中心负担26413元,被告陈尊勇、鹤城区张承友车行、徐州苏路电动车有限公司共同负担1132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2-01-06
发布时间
2022-03-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