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鸡西市元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2303********737U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582民初7629号 |
案号 |
(2021)苏0582执72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鸡西市元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江苏富奥电梯有限公司付款527800元,并承担违约金(其中474600元自2016年1月1日起、53200元自2021年6月1日起,均按年利率10%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069元,由被告鸡西市元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限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缴纳至本院诉讼费账户。(详见当事人须知)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1-03 |
发布时间 |
2022-03-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林建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300660219737U |
登记机关 |
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兴国路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