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郭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503********42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1481民初3390号
案号
(2022)鲁1481执4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乐陵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郭锋欠原告于文秀投资款115000元、利息16000元、违约金24000元,共计155000元。被告于2021年12月5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投资款10000元、利息16000元、违约金24000元,被告于2022年1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剩余投资款105000元;二、若被告未按上述第一项约定的时间及金额履行支付义务,则原告有权就未履行的全部投资款、利息及违约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并应支付原告以未履行的投资款为基数,自2022年2月1日起至投资款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2%计算的违约金;案件受理费3341元,减半收取计1670.5元,保全费1280元,由被告郭锋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乐陵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2-01-06
发布时间
2022-03-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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