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庆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502********7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1502刑初602号 |
案号 |
(2021)鲁1502执54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交通肇事罪一案,经贵院审理,并于2021年8月31日作出(2021)鲁1502刑初60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第二项:限被告人徐庆岩于本判决生效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卫东、田秀忠、刘心宁、刘美妍、刘名昊、刘曜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处理丧葬事宜人员误工费等共计1061877.04元。该判决书于2021年9月14日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相应赔偿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望贵院予以支持。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10-29 |
发布时间 |
2022-03-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