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桦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524********05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4刑终152号 |
案号 |
(2022)黔0403执34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孙桦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犯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800000元。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为有期徒刑十五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8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8000元。二、被告人孙桦犯职务侵占罪所得的126万元,责令其向贵州晶泉科技建材有限公司予以退赔。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2-02-23 |
发布时间 |
2022-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