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占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982********38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812民初1903号 |
案号 |
(2022)鲁0812执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占东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原告高邦华案涉牡丹园的各项费用4515973元及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以欠付费用4515973元为基数,自2017年6月30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04 |
发布时间 |
2022-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