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金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28********02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新2301民特328号 |
案号 |
(2021)新2301执51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赵金磊于2021年5月10日前向申请人王云支付劳务工资25200元;二、被申请人赵金磊如逾期未付,则须承担以欠款本金25200元为基数,月利率按4.875‰计算,自2020年11月5日至欠款实际付清之日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11-04 |
发布时间 |
2022-03-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