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宗一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102********295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1323民初3403号
案号
(2021)鲁1323执39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沂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经双方共同确认,被告宗一升向原告杨金山借款500000元,利息自2021年2月8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2%计算;上述款项被告宗一升于2021年10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2021年11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2021年12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2022年2月28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2022年3月30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全部借款利息。若被告按上述期限支付完毕,本案结清。二、如被告任一批次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则原告杨金山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剩余全部借款及利息。三、该纠纷双方一次性处理完毕。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9062元,减半收取4531元,由被告宗一升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沂水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12-20
发布时间
2022-03-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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